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效降低高原特色产业生产成本,增强产业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市场优势。按照自治区经信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原特色产业用电补贴资金2023年度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3〕113号)文件要求,我市经过县(区、市)经信局、电网公司初审,市经信局、市电网公司联合审批同意,将对我市2家工业企业进行电费补贴430416.28元(详见附表一)、8家高新数字产业进行电费补贴852316.51元(详见附表二)。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
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监督,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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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工业企业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高新数字产业申报情况统计表
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