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
部门预算
2024年1月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六、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独立核算的单户类型预算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一)执行国家、自治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优化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布局、结构调整、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交流合作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用于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应用发展,指导协调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和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负责政府和社会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布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统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国家和自治区及市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统筹通信业需求侧研究和管理,联系在林芝的基础电信企业工作,指导协调市级信息化企业发展。
(七)推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相关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
(八)负责全市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参与制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协调解决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国防动员工作。
(九)负责原材料、消费品、装备、电子信息等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矿业、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业等重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食品业、药业、天然饮用水产业、民族手工业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国防信息动员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工艺美术大师评选。
(十)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提出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4个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经济运行科、工业管理科和信息化推进科。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第二部分
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
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收支总预算262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7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623.4万元,同比增加了1168.3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3.4万元,占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2623.4万元,同比增加了1168.3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17.19万元,占23.53%;项目支出2006.21万元,占76.4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23.4万元。同比增加了1168.3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62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7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23.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711.72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2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3万元,占2.6%;卫生健康支出36.63万元,占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71.67万元,占94.22%;住房保障支出46.77万元,占1.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465.4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83.3万元,增长21.79%,主要是:人员增加;机关服务(项)预算数7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相同;专用通信(项)预算数27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相同;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预算数2006.2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641.6万元,增长47.02%,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62.3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85万元,增长10.35%,主要是:人员增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数0.17万元,与2023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3.33%,主要是:人员增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0.3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03元,增长8.33%,主要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30.0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43万元,增长8.81%,主要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6.6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61%,主要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46.7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6.59万元,增长16.4%,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7.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6.5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586.53万元(基本工资97.24万元、津贴补贴262.77万元、奖金29.67万元)、伙食补助费1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2.3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96万元(工伤保险0.39万元,失业保险0.17万元,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16万元(休假探亲费17.28万元、志愿者工资1.92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2.64万元,未休假补助10.32万元)、住房公积金46.77万元。
公用经费30.6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0.06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0.16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租赁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4万元、工会经费7.43万元、福利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7万元;资本性支出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1万元,压缩16.67%,主要原因: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3年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4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2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拨款30.6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8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7个,资金2623.4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分别是:项目名称: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费,资金:793.71万元;项目名称:政务云购买服务费,资金:11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4.39%。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没有扶贫项目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我部门没有政府举借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