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比选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林芝分中心建设运营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自治区2023年底前完成地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上云上平台工作要求,结合林芝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实施,请有意愿的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数据中心建设要求

1.完成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

2.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市域内

3.数据中心由企业自行投资建设,建设技术规范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

4.建设标准:具体详见《西藏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林芝分中心建设主要标准》。

二、建设方资质要求

1.符合国家建设运营数据中心相关资质的企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西藏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林芝分中心建设主要标准》。

三、材料提交及评审

1.材料提交

1)于9月20日前提交数据中心建设自评报告

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建设方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的网页截图,并对真实性负责。

2.评审

  1)根据自评报告提交材料以及现场审验,对数据中心进行专家评审,分高者确定为合作对象

2)评审专家从自治区信息化专家库抽取

3)提交自评报告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专家评审报告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特别提示

本项目建设按照自愿原则,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经专家评审公示后与得分最高单位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未签订合同的参与单位,林芝市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单位不承担任何建设及关联费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微林芝”微信公众号和林芝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白玛岗路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894-5827299

附:西藏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林芝分中心主要技术标准(终)

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8日